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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0 来源:业务处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山东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五征分公司、日照魏牌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共12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3095辆,补助资金4561.0353万元。按照通知要求,山东省对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3093辆新能源汽车通过审核,补助资金4557.8424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联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531-51782510
省财政厅 0531-51769767
省科技厅 0531-51751173
省发展改革委 0531-51783102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
电子邮件:sjxwzbcyc@shandong.cn
附件: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