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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清算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成立于2013年,是经中央编办批复成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作为专业的应急通信支撑机构,秉承“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原则,承担应急值守、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等职责,持续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构建完善部、省两级应急值守、视频会议和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运行维护体系,全力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突发事件、重大活动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内设4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协调保障处、运行维护处、发展建设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227.1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42.34万元,降低3.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037.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6.65万元,占19.48%;事业收入3,232.42万元,占 80.06%;其他收入18.35万元,占0.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6.46万元,占78.08%;项目支出816.06万元,占21.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4.50万元。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28.89万元,降低22.37%。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29%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3.12万元,降低21.97%。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734.56万元,占92.70%;住房保障(类)支出57.87万元,占7.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2023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总体来看两个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已全部完成较好地实现了应急通信保障相关工作的预期目标但评价也发现一些问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仍需强化等。下一步,将参照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围绕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和关键点,适当增加质量指标,提升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3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2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12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通信保障中心共有车辆0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主要涉及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科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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