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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1-10-21 来源:财政部官网

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

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财政部国库司 潘风华 2021年9月2日) 

    

  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参加此次视频会议。近期,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财库〔2021〕31号),正式启动中央电子缴款书实施试点工作,此次会议主要是介绍电子缴款书实施的背景意义、实施内容、主要特点和相关要求。 

  一、背景和意义 

  2001年2月,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批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02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先后启动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经过2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改革主体任务全面完成,中央103个部门、地方近42万个执收单位均实施了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实现了非税收入从“部门分散管理”向“财政集中管理”的转型。《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的重要凭证,将“缴款通知单”与“收款收据”功能合二为一,在规范征收行为、保障资金入库和维护缴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起,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部在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收缴电子化管理,但受限于当时的法律法规限制,资金缴库后,执收单位仍需向缴款人打印纸质缴款书作“收款收据”使用。 

  2020年,我部会同国家档案局出台《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规定了单位直接利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入账报销归档的相关要求;同年修订《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且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据此,经部领导同意,我们决定启用电子缴款书,实现收缴全程无纸化,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一是启用电子缴款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推进电子缴款书管理试点,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票据,以电子签名代理实体签章,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是有效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求和具体体现。 

  二是启用电子缴款书,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是收缴管理改革的最终目标,收缴电子化已经实现了99%的目标,而启用电子缴款书后,将打通这“最后一公里”。通过电子缴款书,实施电子开具、自动核销和电子入账,完成对非税收入收缴全程跟踪和源头控制,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执收单位征收效率,方便缴款人保存使用,规范报销入账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和效率。 

  三是启用电子缴款书,是实现非税收入跨省通缴的必要支撑。年初,我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涉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项的通知》,提出打造“线上+线下+专窗”多渠道缴费体系的目标,而现行纸质缴款书流转,明显不适用于线上和异地缴费渠道,只有全面完成收缴电子化,启用电子缴款书,才能确保实现跨省通办事项办事缴费“一站式”办理和非税收入全范围跨省通缴。 

  二、主要特点和实施内容 

  此次电子缴款书实施工作中,我们将秉承“先出台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再制定实施推广方案”的原则,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上下联动、强化协同、整体推进。 

  (一)主要特点。 

  一是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无缝衔接。电子缴款书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开具流转,实现收缴电子化则是启用电子缴款书的先决条件,这也是电子缴款书具有追踪征收行为、证明缴款行为和记录入账行为法律效力的来源。没有规范的收缴电子化基础,是无法真正有效实施电子缴款书管理的,中央此次电子化缴款书管理功能的实现,也是利用现有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迭代升级而来。二是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机衔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作为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性工程,建设目标是从业务上覆盖政府收支预算执行所有环节,从层级上覆盖全国各级财政。电子缴款书的试点工作完全遵循预算管理一体化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从源头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我们将根据中央试点情况,适时修改完善,形成电子缴款书在全国推广实施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三是遵循会计司电子入账凭证数据标准。缴款书作为非税收入收缴的原始凭证,广泛使用于企事业单位入账报销等会计行为中。近期,为系统性解决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电子原始凭证接收难、入账难和归档难问题,会计司牵头开展了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制定和试点工作,电子缴款书作为首批试点电子凭证,我们正积极配合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同步开展入账试点,力争早日实现电子缴款书全程电子化管理应用。 

  (二)实施内容。 

  一是明确试点范围,现阶段试点范围限定于中央部分单位,年内视工作进展,将试点范围分批、逐步扩大至其余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省份。二是统一业务标准,电子缴款书的技术规范和入账标准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各地应结合收缴电子化“统一缴款识别码”和“统一缴款渠道实施”规范,按照省级集中模式,开展电子缴款书实施工作。三是规范业务流程,电子缴款书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书并加盖单位签名,缴款人持电子缴款书对应缴款识别码,通过代理银行缴纳款项后,财政部门加盖财政签名,生成合法电子缴款书,入账单位依据统一标准完成电子入账和票据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电子缴款书实施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缴款书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实施工作的必要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务必将电子缴款书实施纳入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根据全国统一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计划安排,提前谋划论证、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力量攻关,确保如期完成全国全覆盖工作目标。 

  (二)做好与收缴电子化管理衔接。会前,经初步统计,全国绝大部分省级均启用了其他类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并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进行了对接,这为电子缴款书实施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对于已实现收缴电子化实施的省份,要积极开展本地区电子缴款书实施工作,同时,要不断扩大非税收入直接缴库范围,减少集中汇缴,提高资金入库效率;对于收缴电子化实施进度相对落后和未按统一标准实施的省份,要以此次电子缴款书实施为契机,不等不靠、不推不拖,主动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拿出本地区整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确保全面实现电子缴款书和收缴电子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 

  (三)规范开展收缴电子化实施工作。一要遵循统一缴款识别码。缴款识别码是每笔收缴业务和每张电子缴款书的“身份证”,贯穿非税收入征收、缴款和入库的“全生命周期”,是实现非税收入“跨省通缴”、电子缴款书查验和收入收缴分析的核心基础。二要确保省级统建统管。省级统建统管模式具有管理规范和快速推广的优势,大家从近年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中应该能够直观感受到,对于尚未实现省内集中管理的地方,可结合电子缴款书实施统筹考量。三是优化缴库机制。各地要建立以直接缴库为主、集中汇缴为辅,就地缴库为补充的缴库机制。对实行就地缴库或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各地应创造条件调整其缴库方式,逐步实施直接缴库,并在确保5个工作日上缴国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收入缴库频次,提升资金运行速度。 

  同志们,收缴电子化和电子缴款书实施,是国库司收缴管理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对此,大家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好此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财政部对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要求上来,落实到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上来,切实增强全面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阶段,国库司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地方实施收缴电子化和电子缴款书的指导,确保尽早取得工作成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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